200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《物权法》,明确工商部门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机关。《物权法》出台后,在未跟进配套程序性操作规章,缺乏具体操作办法和办理要求,而社会各界又对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要求强烈的情况下,重庆市工商局从规范全市8.6万多户(不含分公司)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,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多渠道融资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,本着先试先行、大胆开拓的态度,制订了《重庆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试行办法》,启动重庆市股权出质登记工作。
重庆启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200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《物权法》,明确工商部门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机关。《物权法》出台后,在未跟进配套程序性操作规章,缺乏具体操作办法和办理要求,而社会各界又对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要求强烈的情况下,重庆市工商局从规范全市8.6万多户(不含分公司)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,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多渠道融资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,本着先试先行、大胆开拓的态度,制订了《重庆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试行办法》,启动重庆市股权出质登记工作。 责任编辑:中国股票网 |
最新文章更多
推荐文章更多
热点文章更多 |